释义 |
法律分析: 近日,孙某在抖音上认识一男子,两人聊得比较“投机”,对方通过微信添加了孙某继续聊天。对方称自己是做外汇的,问孙某是否有兴趣,教孙某一起做外汇。随后,孙某通过对方发来的链接,点击下载了“正大证券”App。 在“正大证券”客服诱导下,孙某充值了金额,购买了微信男子推荐的理财产品。相继投资了520元、2000元,很快分别赚了382元、918元。 前两次投入共计赚了1300元,并且微信群聊天都是在谈论赚钱的事,这让孙某坚信网络投资可以赚钱,相信该平台很“靠谱”。 在微信好友的鼓动下,孙某便开启了“多投资赚大钱”模式。先后分三笔投资1.8万元,但均未提现。 联系客服后得知投资数额未达标造成无法提现。 接着,孙某又分几笔投入20万余元,此时孙某App账户上显示已赚三十几万元,但依旧无法提现。 于是,孙某再次联系了客服咨询。 客服称要缴纳3.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孙某为了提现又转账3万余元,很快,平台显示余额为零。 孙某赶紧联系客服,此时,客服电话已无法接通……共计被骗26万余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