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被注销了有什么恢复方法 |
释义 | 户口恢复办法:1)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后重新出现者可凭法院判决申请恢复户口;2)农村被注销户口者如未落户他处可在原注销地恢复户口;3)遗失或过期的户口迁移证件可向签发地公安机关补领。户口注销条件:1)入伍;2)出国定居;3)法院宣告失踪并登记半年以上查无实人。 法律分析 户口被注销了恢复办法如下: (1)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2)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3)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 户口注销办理条件有哪些 1、公民应征入伍; 2、公民出国(境)定居; 3、法院宣告失踪或长期失踪已在派出所登记半年以上,查无实人。 拓展延伸 如何恢复被注销的户口? 恢复被注销的户口需要按照当地户籍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一般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恢复户口。首先,联系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恢复程序和所需材料。其次,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注销证明等。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最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有需要,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进展情况。请注意,具体的恢复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操作,顺利恢复被注销的户口。 结语 恢复被注销户口需遵循当地户籍管理规定。联系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恢复程序和所需材料。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可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进展。请确保按正确程序操作,顺利恢复被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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