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登记表造假包括 |
释义 | 毕业后就业单位会对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审核,一旦发现造假,则有可能不能通过政审,考公务员就会受影响,碰到选派留学、提干、担任较高的职务或或选拔、委任、聘任的,如果政审发现高校毕业登记表中出现虚假内容,那会一票否决。登记表具有身份介绍的作用。在大学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夕,确定获得毕业证及学位,但是还没有发放情况下暂时用于毕业生找工作身份介绍及在校情况介绍之用。例如应届毕业生参考国家公务员,在笔试通过,进入面试但是没有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情况下应出具所持有的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签字,并有所在学校的二级学院和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表中尽量不要涂改,字迹整洁清晰,因为毕业生登记表会在档案中留底,以备档案接收处或是用人单位查阅。 毕业生登记表怎样审核 毕业生登记表一般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备案,由毕业生所属学校管理、存档,由毕业生本人和校方分别填写相关内容,全面并客观记录、评价毕业生在校学习及行为表现。审核内容的真实性是不是有作假的情形。毕业生登记表不仅是毕业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长记录,也是校方认定其毕业资格的基本依据。毕业生登记表作为毕业生本人个人材料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填写、打印。审核要求: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并遵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1.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清楚。2.此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3.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5.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以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毕业生档案怎么查询 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毕业档案一般都由学校学籍管理处暂时保管,首先可以打电话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或者可以带上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就读的学校相关部门当面查询毕业档案。如果是社会人士,毕业档案一般存放在单位的人事科管理,也可以使用电话联系或者实际去查询即可。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在曾就读的学校暂时保管的毕业档案,如果长时间找不到工作时,需要将毕业档案寄放到当地人才市场里,否则长时间不去领取将会被封存起来的。 毕业生改派手续流程 办理改派流程a、毕业生备齐材料;b、咨询并了解办理时间;c、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新报到证;d、到保卫处户政科咨询办理户口迁移证(只办理报到证的同学不办理此项);e、改派成功。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一、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二、 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三、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四、 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大专毕业生当兵优惠政策 1. 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2. 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3. 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二)提供租房补贴支持。对新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市区无住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租房补贴按照《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温委发〔2018〕28号)执行。(三)给予求职路费补贴支持。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的,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个人300元、500元、8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四)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建大学生驿站,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提供最长10天的免费短期住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鼓励社会机构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来温求职提供短期住宿服务。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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