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会查手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一般是不会翻看手机的,但手机要交由拘留所统一保管。这里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拘留所条例》第11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的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还有,《拘留所条例》第25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被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来往的信件不得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回代为保管的财物。 一、在拘留期间是穿自己的衣服吗 在拘留期间可以穿自己的衣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被拘留人员的安全,拘留所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员可以穿自己的衣服,但不能携带违禁品。一般为了方便管理,拘留所也会发放统一的外套或者马甲,并印有编号,按编号叫人。 二、行政拘留律师可以见吗 可以,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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