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多得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无过错方能多分财产。 离婚时明确另一方可多分财产的情形包括: 1、隐藏财产。 2、转移财产。 3、变卖财产。 4、毁损财产。 5、伪造债务。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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