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体检需要几次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参军体检的流程和合格要求,包括初检、上站体检和复检。合格要求包括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不超过3个以下、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等。另外,根据兵役法规定,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 法律分析 一、参军体检需要进行几次? 参军体检分为三个阶段: 1. 初检: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进行,属于初次检查,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2. 上站体检:由县市区武装部组织,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进行。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3. 复检:在入伍后的一个月内,在部队内部实施。 当兵体检的合格要求: 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征兵 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另根据国防部征兵事务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陆续下达各单位。 拓展延伸 参军体检需要进行几次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征兵体检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征兵体检的规定,应征公民需要接受两次体检,分别是初检和终检。 初检是在应征公民参加征兵前进行的体检,主要检查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口腔健康等方面。如果初检合格,还需要进行更全面的终检。终检是在应征公民入伍前进行的体检,主要包括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医学检查等。只有通过终检的应征公民,才能被批准入伍。 征兵体检需要进行两次的规定,旨在确保应征公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达到一定的标准,同时保障军队的招募质量。然而,根据体检结果,应征公民是否能够入伍,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结语 参军体检需要进行三次,分别是初检、上站体检和复检。初检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进行,属于初次检查,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上站体检由县市区武装部组织,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进行,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复检在入伍后的一个月内,在部队内部实施。当兵体检的合格要求包括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另根据国防部征兵事务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军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军官的医疗保健工作,妥善安排军官的治病和疗养。 军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三十七条 军人保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不得变更支出项目、扩大支出范围或者改变支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三章 选拔补充 第二十三条 部队应当按照规定,对选拔补充的预备役人员授予预备役军衔、任用岗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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