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跨省看病能用么 |
释义 | 可以, 一、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二、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低保户异地就医,报销如下: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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