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红冲和作废有什么区别呀? |
释义 | 法律分析:发票红冲和作废的区别: 1、定义不同。作废是指在开票当月,所开发票与实际不符,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作废,然后重新开具。而红冲是指以前开具的发票,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红字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2、时间限制不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即可开具。而作废发票是只能在开票当月才可以; 3、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处理不同。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只能红冲。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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