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爸不在了房子怎么继承 |
释义 | 如果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需要进行以下继承程序: 1、制定遗嘱:如果父亲在去世前有制定遗嘱,遗嘱中的房产继承人将按照遗嘱上的规定进行继承; 2、遗产继承公证:如果父亲没有遗嘱,继承人需要前往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出具《遗产继承证书》; 3、申请继承权证书:持有《遗产继承证书》的继承人可以到当地司法局申请领取《继承权证书》; 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持有《继承权证书》的继承人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包括产权转移登记、房屋权属证书等。 如果房产涉及多名继承人,需要进行继承份额的划分,划分份额需要根据遗产继承的规定来进行。另外,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需要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决定。 房产继承的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综上所述,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继承手续,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决定。建议及时联系公证处、司法局和房管部门,以便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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