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人在海外丢失了护照并且被盗用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中国人在海外丢失了护照并且被盗用怎么办理 1.必须到当地警察局挂失; 2.首先要做的是即刻到管辖地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到公安机关所在地省级以上报纸登报申明该护照作废; 3.带齐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的相关受理部门接受审核; 4.仔细阅读申请补办护照回执,确认无误后签字; 5.耐心等待新护照下发,一般办理的时限为登报声明满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县、市为15个工作日)。 二、护照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 (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4)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三、收费标准 首次办理:200元/本;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加注:20元/本。 四、中国公民在国外遗失、被盗或损毁护照应如何处置 中国公民在国外遗失、被盗或损毁护照,应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回国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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