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儿归属权归谁? |
释义 | 离婚时,法院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判定抚养权归属。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的则综合考虑经济情况,八周岁以上且双方条件相近时,法院可能会听取孩子意见。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的,法院是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例如: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给女方;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法院综合判断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的确定是根据法律和法院的判决来进行的。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做出决定:女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个人意愿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家庭环境等。法院倾向于保护女儿的最佳利益,确保她能够得到稳定的生活和教育。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也会考虑父母之间的合作和沟通能力,以及他们对女儿的关系和亲子关系的重视程度。最终,法院会根据综合评估,做出最适合女儿的抚养权决定。 结语 法院在决定夫妻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女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个人意愿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家庭环境等因素。法院倾向于保护女儿的最佳利益,确保她能够得到稳定的生活和教育。同时,法院也会考虑父母之间的合作和沟通能力,以及对女儿的关系和亲子关系的重视程度。最终,法院将根据综合评估,做出最适合女儿的抚养权决定,以促进她的身心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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