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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的认定
释义
    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的认定是:
    1、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了批准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2、合作双方所签合作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参与经营活动,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双方所签合作合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一、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双方自愿依法签订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合作开发协议是指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司法解释
    正常是合作就是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如果出地的一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只享有利润分配,一般就认定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不管是合作开发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只要有开发资质,合同就是有效。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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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2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