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建局的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3、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 5、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6、指导简铅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 8、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住建局执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3、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复核事实、理由和证据; 4、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综上所述,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