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人员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和违法车辆行驶证,到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理,交警人员开具违章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签字并当场交付罚款,处理完毕后,警告交通违法记录就会显示已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