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催告交纳,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办?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 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是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亦可以采取诉讼途径追讨租金。 二、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但是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约定了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了不能提前收回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但是当发生承租人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物损毁灭失、逾期不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的情形出租人可提前收回房屋。 根据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在无租房合同中出现房租不可以退吗 无租房合同但是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如果产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