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怎么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 |
释义 | 个人怎么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 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医疗机构职业条件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 二、牙科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门诊部的名称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持通知书到卫生局,卫生局会对你的行医资格、卫生条件、医疗环境进行实地审核,合格后颁发许可证,再持卫生局的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执照。需要证件:健康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申请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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