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享有探视权的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并让抚养权人将孩子带至约定地点,让探视权人行使法定的探视权利。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