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并且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如果发生遗失后,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由此可以看出,贷款合同丢失有补救方法,但是过程都比较麻烦。有的单位也会嫌麻烦不愿意查档。有的银行在补办合同时,有可能还会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并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因此,我们尽量在生活中养成保管好重要物品的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房产贷款合同的效率是怎么样的 依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必须到房地产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房地产抵押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才生效。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才受国家法律保护,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三、房产所有权的年限 1、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房产所有权本身是不存在法定期限的,其有期限是因为房屋所占的土地有相应的期限即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2、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综合前述几项内容,房产所有权的期限最高为70年,但是因为建成房产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通常有所出入,所以一般是小于70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四、住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1、去复印合同 购房贷款合同不会只有一份,贷款行、开发商,还有房管局都会有合同原件,所以你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去贷款行或是开发商、房管局复印一份就行了。 2、去查档补办 丢了购房贷款合同还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查档补办,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也是可以的。 3、提供信息证明 若是用住房公积金办理的购房贷款,那么丢失了合同原件的话,提供有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信息证明也可以。 4、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你是在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就已经丢失了贷款合同的话,那么你可以先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然后待三个月到期后,再带上相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并重新再签订一份合同。 五、买房时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还是挺重要的,因为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万一实在丢了的话,也不用着急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然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 六、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弄丢了怎么办? 1、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的。 2、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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