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探视权有多久一次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并未对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和次数作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对子女法定的探望权,而对方承担法定的协助义务。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次数等事项,一般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父母双方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一方不行使探视权该怎么办? 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的,另一方有以下解决方式: 1、与对方协商解决; 2、可请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 3、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法律上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法律上有无时间规定 探望权法律并没有规定详细时间,探视子女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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