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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公司用别人名字办理住院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避免用人单位将骗保责任推到工伤职工身上。
    一、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范围如下: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第二,从事收尾性或预备性工作受伤;第三,因履职受到暴力伤害;第四,患职业病;第五,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等。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事故该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具体处理流程:用人单位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依法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公司付的医药费,报下来要给公司吗
    要,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总是突发的状况,因为工伤认定有一个过程,工伤保险基金医疗费用必然滞后,医疗费用往往都是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尔后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对于用人单位垫付的费用,尔后都应当返还的。医疗终结之后,报销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是把钱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伤职工应当把用人单位垫付的部分返还给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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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