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上班超过多久算自动离职 |
释义 | (一)一般按照公司约定的章程来计算,劳动者无故旷工的时间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情形,可以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辞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辞职可主张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7、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8、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0、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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