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区别分别有: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二者适用《民法典》不同的法律条文;适用的条件不同,任意撤销权限制性条件比较少,而法定撤销权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有哪些分别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分别有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有何区别 一、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包括: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法定撤销权只存在两种情形: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才能撤销。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为构成要件,而且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而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二、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即债务人不行使债权,这种不作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但他对第三人享有100万的债权,却不催讨,此时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即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有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比如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名下有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把财产赠与他人,此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三、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不以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为标准,仅从客观上予以判断;而撤销权成立要求债务人与他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仍然为之。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害人也要有恶意,否则不能行使。四、效果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获得财产;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财产履行能力,但是对财产没有优先受偿权。五、诉讼时效不同代位权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有哪些规定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规定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1、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随时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除外。2、法定撤销是指受赠人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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