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权的特征有: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一、居住权能买卖吗? 居住权不能买卖。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时有居住权吗 离婚后,是否还有居住权,要看房产的产权归属具体分析。真正衡量夫妻在离婚以后是否还想有居住权的因素,不在于夫妻的婚姻,而在于房产的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 三、有居住权的房子还可以出租吗? 有居住权的房子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