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的谎言可以作为其他罪行的证据,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可以作为证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作出的认罪供述、辩解、陈述等,如有矛盾、改变或撤回,或者与其他证据相矛盾的,可以作为其他罪行的证据。 3.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认定被告人罪行的证据:……(四)被告人的供述、辩解与案件事实及其他证据相互矛盾的。” 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谎言可以作为其他罪行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庭审中被发现,且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同时,法庭也会对证人和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判断对被告人的指控是否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