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没有注册商标,加盟是否可行? |
| 释义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拥有经营资源的企业可以进行特许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商标注册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审查后商标可获得初步审定并公告。任何人在公告后三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经裁定异议成立则不予注册。 法律分析 不可以做加盟。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标注册流程 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结语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使用,以统一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只有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可以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进行特许经营。商标注册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审查后商标局将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经核准注册后,商标局将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公告注册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