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工商注册所需材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总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公司加盖公章确认)。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产所有权人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协议。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许可的,应当提交有关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总公司拨款证明 9.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2、本单位介绍信或公章。 3、工商局颁发的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总公司代码证书复印件(专指分支机构)。三,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总机构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股东大会决议 3总机构下拨资金证明一式二份 4总机构章程复印件一式二份; 5、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7、《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9、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10、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11、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2《办税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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