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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一、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什么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二、公司懂事变更流程
    董事、监事是法定备案事项,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公司备案登记的,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3)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4)分公司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三、分公司注销怎么办理?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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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23: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