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对免责事由的规定,以下情况中,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正当防卫,是行为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紧迫侵害,针对这一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在必要限度内采取的防卫措施。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4、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事赔偿责任有哪些 1、根据《民法典》对民事赔偿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2、在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当中,各种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民事赔偿责任与行政、刑事责任并存时怎么办 根据民事责任优先承担的原则,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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