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市民卡是什么 |
释义 | 苏州市民卡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市民使用,整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类服务,包括社会保障登记、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金融支付功能包括支持银联标准的POS机、ATM机和银行柜面,以及通过市民卡捆绑的银行账号实现公共基金的发放和公共事业缴费。苏州市民卡的发行单位苏州市信息化建设有限公司将在各行政区和二级行政区设置多个服务中心和网点,并联手移动、电信等合作伙伴建立合作 法律分析 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简称是苏州市民卡。2012年苏州市民卡工程在“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理念下应运而生。苏州市民卡项目是苏州市政府2012年惠民实事项目,是“智慧苏州”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州市民卡是苏州市政府免费发放给市民,用于办理相关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多功能、复合式的智能IC卡。包括政府服务、公共事业和金融支付三大功能。 政府服务功能:苏州市民卡以社会保障卡为龙头,通过复合芯片加载了社保、卫生、民政、计生、教育、人事、公安、公积金等各种功能。市民持卡就可以办理医保、求职、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登记、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保障事务。 市民卡还将凭借多功能IC卡的优势,加载和整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类服务。 公共事业服务功能:苏州市民卡在苏州市**信息化建设有限公司原有的电子钱包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和扩容。将小额消费场所的快速结算功能直接应用于轻轨、公交车、出租车、便利店、加油站、超市、园林、平价菜场、水、电、煤、电话费缴费等领域。 金融支付功能:苏州市民卡作为江苏省第一张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规范的多功能IC卡,可以在所有支持银联标准的POS机、ATM机以及银行柜面上完成存取款、消费、转账等金融服务。并且通过市民卡捆绑的银行账号还可实现多项公共基金的发放和公共事业的缴费,方便市民的使用。 为了给市民提供更便捷、更完善、更优质的服务,苏州市民卡的发行单位苏州市**信息化建设有限公司将在各行政区和二级行政区设置多个服务中心和网点,并联手移-动、电-信等合作伙伴建立合作营业网点,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市民卡服务。 作为市民卡主办行苏州银行,目前在市区范围已建有193个24小时自助银行、自助终端设备308台,苏州银行将以市民为中心,加强产品业务创新,不断满足客户的金融业务需求,丰富市民卡的应用功能,构建市民卡覆盖广泛、功能完整的服务体系,全力打创精品银行、社区银行、市民银行。 伴随着城市现代化的推进,数字信息化生活已经成为一座城市文明的标志。为了满足市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未来市民卡还将陆续拓展图书借阅、道路泊车等新领域的运用。 针对没有参加苏州社保的新苏州人、洋苏州人,同样可以享受到苏州数字信息化生活的便利。市民卡B卡在苏州市民卡的基础上应运而生。B卡没有“社保、银行”的功能,有小额电子钱包消费功能。市民卡B卡有如下功能:轻轨(9.5折)、公交车(6折)、出租车、公共自行车、便利店、加油站、超市、园林、平价菜场、水、电、煤、电话费缴费等领域。 拓展延伸 苏州市民卡是苏州市政府发放的一种智能卡,具有多项功能,包括身份认证、公共交通刷卡、市民卡积分累积等。 根据《苏州市民卡管理办法》第三条,苏州市民卡具有身份认证、公共交通刷卡、市民卡积分累积、市民卡电子钱包、市民卡挂失、市民卡补卡、市民卡退卡、市民卡换卡、市民卡信息查询等十大功能。 其中,身份认证是指市民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市民卡上的芯片进行身份认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社会保障号码、金融账户信息等。 公共交通刷卡是指市民卡可以用于苏州市内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等。 市民卡积分累积是指市民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在公共交通工具、商场等场所使用市民卡进行消费,累积相应的积分,用于日后的市民卡消费或者兑换礼品等。 市民卡电子钱包是指市民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市民卡上的芯片进行电子钱包支付,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市民卡挂失是指市民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市民卡上的芯片进行挂失,防止市民卡被盗刷或者丢失后无法使用。 市民卡补卡是指市民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市民卡上的芯片进行补卡,市民卡将生成新的卡片并归还给持卡人。 市民卡退卡是指市民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市民卡上的芯片进行退卡,市民卡将退还给持卡人。 市民卡换卡是指市民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市民卡上的芯片进行换卡,市民卡将生成新的卡片并归还给持卡人。 市民卡信息查询是指市民可以通过市民卡上的芯片或者市民卡上的网站进行市民卡信息查询,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社会保障号码、金融账户信息等。 综上所述,苏州市民卡具有多项功能,包括身份认证、公共交通刷卡、市民卡积分累积、市民卡电子钱包、市民卡挂失、市民卡补卡、市民卡退卡、市民卡换卡、市民卡信息查询等十大功能,为苏州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八十五条 收单银行应当加强对收单业务移动受理终端的管理,确保不同的终端设备使用不同的终端主密钥并定期更换。收单银行应当严格审核特约商户安装移动受理终端的申请,除航空、餐饮、交通罚款、上门收费、移动售货、物流配送确有使用移动受理终端需求的商户外,其他类型商户未经收单银行总行审核批准不得安装移动受理终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发卡银行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客户核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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