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是为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而制定的。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显,人们越来越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自身健康情况的提前判断上,有病早治、无病预防的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从患病求”向健康管理的转变也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思想。因此,我国各地医疗卫生机构相继推出以健康为中心的体检服务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本医疗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 2、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患者; 3、建立和完善投诉的接待和处置程序; 4、参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5、开展医患沟通及投诉处理培训,开展医疗风险防范教育; 6、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建议,并加强督促落实。 【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置投诉管理部门。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二)具备一定的医学、管理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知识,熟悉医疗和投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三)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社会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