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深圳身份证补办攻略 |
释义 | 粤籍非深户可在深圳办理身份证换领和补领业务,需满足居住登记或参保条件。办理方式为全预约全城通办,可选择任一受理点办理。申办需预约或拨打114电话,携带相关材料办理。部分情况需回原籍办理。此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附: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地址电话一览。 法律分析 粤籍非深户换领补领身份证指南 受理业务: 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三种 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请时,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在本市小学、中学(含全日制技校、职校)或全日制大学在读的非深户省内户籍居民。 办理地点: 我市的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申办方式,预约成功后,自愿选择全市任一受理点办理——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详见文末) 申办方式: 1预约 (1)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203.91.43.52:8097/wsyy/)预约。 (2)拨打114电话,预约受理,自愿选择全市任一受理点办理。 2办理材料 1、申请人(监护人)持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4、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5、监护人证明材料(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如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 4种情况需回原籍办理: 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或距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证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以及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按照公安部相关信息,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所以广东省外的小伙伴们也将享受到不必回到老家办理身份证的惠民政策哦~ 附: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地址电话一览 结语 办理粤籍非深户身份证的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办理条件是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并且在本市的小学、中学或全日制大学就读。办理地点是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采用全预约全城通办的方式。申办方式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平台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办理所需材料包括预约受理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监护人证明材料以及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如果符合特定情况,需要回原籍办理。根据公安部的相关信息,全国各地将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因此,广东省外的人也可以享受到不必回老家办理身份证的惠民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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