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红十字会遗体捐献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 捐献手续及流程 1、申请登记 凡在本市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 (1)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接受站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2、接收站接受程序 (1)通知。捐献者去世后,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 (2)接收。接受站接到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3)登记。接收站登记时需提供以下信息: ①捐献编号 ②捐献登记号 ③死亡证明复印件 ④死亡日期 ⑤年龄⑥性别 ⑦捐献日期 ⑧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⑨捐献者生前照片1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⑩其它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音频、照片等)。 (4)发放。①遗体接受证明②纪念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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