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可视为保管吗 |
释义 | 超市购物把物品放在存储柜,就视为保管。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存放物品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需遵守约定或交易习惯。 法律分析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品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如果寄存人将物品存放在保管人指定的场所,在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中,视为保管。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或交易习惯,则不适用此规定。因此,将物品放在超市存储柜中的行为被视为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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