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助学基金会章程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上海合盘贷爱心助学基金会致力于帮助偏远地区的学生上学,通过募集善款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完成学业。该基金会属于非营利组织,其宗旨是帮助本市品德优良、学习刻苦的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并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以及贫困地区的在校学生,鼓励他们发奋图强,立志成才,在广泛开展各类爱心活动的同时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基金会的管理方式包括严格遵照基金会宗旨,保护捐赠人以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突出基金 法律分析 现在有许多基金会致力于帮助偏远地区的学生上学,这些基金会属于非营利组织。通过一些爱心人士募集的善款,帮助山区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所以说助学基金会的出现帮助了现如今我国贫困山区的孩子圆了他们的上学梦。并且助学基金会有自己的章程,帮助管理层管理。那么助学基金会章程是什么呢? 助学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宗旨 上海合盘贷爱心助学基金是由上海合盘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为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借鉴吸收现代社会文明价值观念,大力倡导勤学、进取、敬德精神而发起建立的,专门用于资助全日制上海高校在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基金。该基金将鼓励受助者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建立为国为民,回报社会的精神,做一个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第二条、成立宗旨 全心全意帮助本市品德优良、学习刻苦的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并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以及贫困地区的在校学生,激励他们发奋图强,立志成才,在广泛开展各类爱心活动的同时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第三条、基金会理念:传递爱心,点燃梦想 第四条、基金会口号:有你有我,有爱,合盘贷 第五条、本基金会属于非盈利性基金会。所有筹款全部用于爱心资助。 第六条、参与基金会工作的所有人员都不得从本基金会领取报酬。 第二章基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爱心基金来源: 1、首期由合盘贷合作伙伴上海合绪实业有限公司注入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后续资金来源暂定从2013年开始由合盘贷团队拍卖代理业务每成交一单,其中1000元作为爱心基金; 3、基金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 4、慈善公益标所筹集的款项; 5、受资助学生毕业工作后的自愿捐款; 6、上年度支出结余金额; 第八条、基金的管理: 1、严格遵照基金会宗旨,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保护捐赠人以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突出基金的公益性,捐赠资金全部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顺利完成学业,不得挪作他用。 2、基金按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账户,对资助款项收支实行专项管理。 3、基金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 4、接受捐款须履行正常捐赠手续,并将款项转入专项账户,开具专用收据。 5、基金理事会可对基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可供捐赠人自 由查阅,如捐赠人独立对基金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捐赠人承担。 第九条、基金会前期运作资助对象条件: 1、全日制上海高校在校贫困生(含研究生); 2、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希望完成学业者; 3、受资助人应具备乐于助人的高尚思想品德和立志为国为民,回报社会的理想抱负。 第十条、申请资助方式及流程: 1、通过合盘贷在线申请 2、申请学生的资料通过合盘贷在线提交; 3、申请学生资料的真实性由合盘贷与学校进行初步审核; 4、理事会按相关流程及标准进行甄别后审查核实符合条件者,必须由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批准同意资助后出具审批报告并按程序发放金额; 第十一条、资助金额:根据贫困实际程度审核后给予相应补助。 第十二条、终止资助: 1、已离开学校者或因特殊原因休学以及不能继续学业者; 2、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通过其他途径能支付继续学习费用者; 3、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受到处分者; 4、受资助后,成绩差而又不刻苦学习、学习成绩无进步或大幅后退者; 5、生活不俭点或其他行为不当者; 6、发现受助者虚报情况者。 7、基金会账户余额用完为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为保证基金的款项有效及合理使用,必须成立上海合盘贷爱心基金理事会,以规范基金的运作及决定基金的重大事宜。基金理事会选举一名执行主席及监事会成员三名。 第十四条、本基金的管理者是上海合盘贷爱心助学基金会理事会。 第十五条、基金理事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 2、主持基金日常运作及收支账务的记录工作,公示账目。 3、决定资金的增募工作。 4、决定重大资金的支出。 5、听取和审议年度工作总结。 6、执行主席主要负责基金会的运作、推进、宣导及募集资金,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召集理事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理事会会议。 7、监事会负责监督整个基金会的运作,账目的核查。 8、讨论决定增加基金会爱心捐助的范围及项目。 第十六条、理事会主要为帮助贫困学生开展工作,不存在办公费用开支。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会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基金会将对受助对象的资料及其成绩备案保留。 第十九条、本办法将在试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对不完善之处可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修改完善。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上海合盘贷爱心助学基金”理事会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随着各界的关注,助学基金会章程非常的完善,已经包括了大部分的助学问题,并且基金会团队对于一些重大的问题提倡民主。为了帮助山区的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他们会根据助学基金章程监督基金会的运作和募集资金。做到最大限度上的帮助贫困学生上学。这也是各界传递爱心的方式之一。 拓展延伸 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其目的是通过筹集资金并将其用于公益目的,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了保证其资金的有效管理,基金会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程序。基金会应当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公益目的,并应当及时向捐赠人披露资金的使用情况。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基金会接受捐赠时需要遵守的程序。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当向捐赠人开具收据,并保存好捐赠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证明文件。 同时,《基金会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基金会管理资金的义务。基金会应当将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投资,并确保资金的安全。基金会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来源、使用和去向都得到妥善的管理和监督。 综上所述,基金会管理资金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基金会的资金的有效管理,并实现其公益目的。 结语 助学基金会的出现帮助了我国贫困山区的孩子圆了他们的上学梦。基金会通过募集善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鼓励他们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做一个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助学基金会的章程是为了规范基金会的运作及决定基金的重大事宜,包括总则、成立宗旨、理念、口号、宗旨、基金来源、管理和使用、前期运作资助对象条件、申请资助方式及流程、资助金额、终止资助、组织机构、附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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