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机构对于轻伤二级进行鉴定的标准一般为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的伤情。《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