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经发生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如果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才购买保险,将无法获得赔偿。但是,一些保险公司提供特殊的保险产品,如“借条险”,可在灾害发生后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购买保险,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此外,有些保险公司也提供“灾害期间购买保险”的服务,但购买此类保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经发生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承保前告知被保险人其利益与风险,未尽此义务而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的,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和拒绝迫使消费者在交易中附加其他不需要的物品或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