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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确认结婚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养父母和养子女结婚是不是属于无效婚姻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之一,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当然,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还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对于无效婚姻是要离婚还是要撤销
    对于无效婚姻,应当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不能申请撤销婚姻。
    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的,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法院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请问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吗?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区别。
    区别为: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
    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2、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
    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
    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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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