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要求,公安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其中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其他机动车“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者改装的,处500元罚款”。最为关键的是,一些加装防撞杠的车辆不能通过年审检测,需自行拆除。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