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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赡养老人每月按多少标准扣除
释义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书面协议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报送,自行留存备查。
    一、6个共同赡养人可以少填吗
    不可以,独生子女不必填写;非独生子女的,如果只有二个,分摊方式选择平均分摊,如果有超过二人的情况,选择约定分摊的方式,且单人扣除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作为共同赡养人的其他兄弟姐妹的所有信息。
    二、附加扣除的标准和条件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定项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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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8: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