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2、法规: 土木工程从业资格管理法规、土木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土木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土木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土木工程安全管理法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建筑节能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土木工程专业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组织、管理与协调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共事业等各项相关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三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