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陪标盖章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陪标行为是违法的。即便招标方已经有了意向单位,还要至少邀请三家参与投标,往往为了能够确定无疑的投中标底,这三家都会由中标单位来定,甚至连标书都由他们统一制作,封标时到三家单位盖好章。所以陪标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进行陪标活动的单位,或者主要实行人员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一般会对该公司以及进行该活动的个人进行罚款,还有主要罚款多少还是要根据该活动导致的后果是否严重以及性质是否足够恶劣来决定的。参与陪标的公司一般处罚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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