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棚房是指以钢架或木材为骨架、覆盖透明或半透明材料,用于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简易房屋。其认定标准有:建设目的是为农业生产或储存物品,结构特征采用钢架或木材骨架,使用周期一般在3-5年左右,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平方米。《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一)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