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可以发起诉讼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如果未成年人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是未成年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权利。但因未成年人年龄尚小,不能亲自进行诉讼,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等)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其原告人应当是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本人。 一、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什么人? (1)被害人,包括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公民;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死亡的场合下,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被害人的近亲属与被害人之间具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而且是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因此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近亲属为了挽回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得到赔偿。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场合下,由于其个人能力所限,仅靠自己的力量是难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因而法律规定,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民事诉讼; (4)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在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预先支付了保险赔偿金时,保险人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诉原告人。 二、民事案件应诉注意事项 应诉通常是由被告人进行,所谓被告人,通常是指那些经原告人告诉曾侵犯原告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或者是对这些权益发生争议,而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不仅原告享有受审判保护的权利,被告人也同样享有这种权利,被告人可以使用这种权利来反对原告人的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告人在应诉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这些权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告应诉的前提必须是案件确属受诉法院管辖,否则,被告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当这种管辖异议被一审法院驳回后,被告还有权提出上诉。提出管辖异议是有期限限制的,即答辩期内提出,逾期提出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原告可以对被告提起诉讼,被告则有权提起反诉。反诉是相对本诉而言,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是被告以独立的起诉方式向原告提出反诉请求,为了和本诉共同审理以达到抵销或者并吞原告人的权利或者使原告人的权利失去作用的目的就是反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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