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出租车“牌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出租车牌照如在婚姻期间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财产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应平等处理。 法律分析 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办理出租车牌照的话,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明确表明为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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