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能自行恢复的关键在于该养子女是否成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养子女还未成年,那么当收养关系解除后,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关系自行恢复;但是如果该养子女已经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该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协商确定。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