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超速撞了闯红灯的三轮车,双方责任如何判断? |
释义 | 一、三轮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划分及赔偿依据,交警负责判断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闯红灯行为可通过电子眼照片鉴定,违规车辆需过停车线且有明显位置移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三、交通事故责任根据违章行为与因果关系划分,若无法查明原因则根据相关规定认定责任,责任认定书可申请重新认定。 法律分析 一、三轮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谁负责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然后再根据原因看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的,过错大的一方,承担的责任越大,当然也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所以事故责任的大小与赔偿责任息息相关。另外交警作出责任划分不是口头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主要会写明事故的经过、认定依据、承担事故的责任人、责任承担情况。事故责任一经作出,双方确认并认可,就可以作为该事故的赔偿依据。 三轮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谁负责 二、闯红灯能否鉴定 闯红灯可以鉴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行为,要通过三张照片来反映。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已过停车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分别为:一张是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三、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赔偿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总结如下: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由交警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判断,过错大的一方承担更大的责任和赔偿责任。闯红灯行为可以通过电子眼拍摄进行鉴定,照片中需要反映车辆驶过停车线及到达对面路口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应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交警指挥通过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公安机关根据违章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进行,若无法查明原因,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认定完成后需制作责任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若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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