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笔迹鉴定可以不用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吗
释义
    笔迹鉴定不一定需要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申请笔迹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一、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可以重新申请做笔迹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笔迹鉴定需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独立性原则。
    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
    3、客观性原则。
    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19: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