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期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释义 | 1、法人变更期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不需要。法人不是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一般以公司资产予以承担,不牵扯到股东的利益,除非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即使变更,也只是对变更之后的债务有影响。 2、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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