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终结后,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 2.所需材料: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明细单、病历、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本人盛京银行卡。 3.本人或代办人填写《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收卷通知单》及《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信息确认单》,同时将医保IC卡与本人盛京银行卡信息确认单留存至沈阳市医保局,并确认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4.本人或代办人持代办窗口开具的《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收卷通知单》及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到**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领取报销结算表和费用明细打印单。 5.沈阳市医保局将医疗结算费用划入盛京银行卡内,请注意查收。 结算查询 报送材料一个月后,参保人员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网址:www.syyb.gov.cn),按顺序点击个人用户→个人医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便可查询到相关结算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