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退还彩礼吗?结婚未领证的情况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且不具有夫妻资格的,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其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应当以离婚为前提。因此,本文介绍了《民法典》对于未领证但共同生活的情况以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的处理规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结婚没领证不需要离婚,并且应当退彩礼。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有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拓展延伸 离婚可以退还彩礼吗? 离婚时彩礼是否应当退还,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话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离婚的,应当及时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不予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可以退还彩礼。 然而,彩礼的退还问题并非完全简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彩礼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因此,若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受到虐待、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或者女方提出离婚是由于男方具有恶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那么彩礼是不应退还的。 另外,彩礼的退还也应当基于双方协议。在离婚时,若双方没有关于彩礼返还的协议,则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彩礼应当及时返还。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彩礼是否返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彩礼的退还问题并非一成不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结语 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不需要离婚,并且应当退彩礼。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应当尊重法律规定,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